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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协同破解不动产执行处置难题

作者: admin来源: 本站时间:2026-10-29

近日,记者获悉,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办结全市首例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案件。在法院、公证处、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方协同联动下,涉案查封房产在保持查封状态完成转移登记,以司法机制创新破解不动产执行处置难题,实现债权人、被执行人、房屋买受人多方共赢。

刘某夫妇为其经营企业向中国银行颍上支行借款,并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。借款到期后,二人无力按期清偿债务,银行向颍上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法院依法查封该抵押房产。该房产位于老旧小区,通过司法网络拍卖成交难度较大,资产处置工作一度陷入困境。

执行期间,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,希望自行处置这套已被查封的房产。为高效盘活涉案资产、减少资产长期闲置带来的价值损耗,颍上县法院依据《阜阳市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工作方案》相关规定,积极探索构建“司法+公证+不动产登记”协同处置新模式。9月14日,法院向颍上县公证处出具委托函,委托其开展查封不动产自主处置相关调解、调查工作,同时依托法院定向询价,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房屋价值参考依据。

后续房产成功找到意向买受人。在法院与公证处的协调推动下,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买受人将全额购房款一次性存入公证处提存账户,筑牢资金安全防线。9月28日,颍上县法院分别向公证处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《同意办理“带封过户”的函》与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。依托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,涉案不动产顺利完成转移登记,买受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,房产原有查封、抵押登记同步予以解除。

按照传统处置模式,查封不动产过户需先行解除查封,流程环节多、潜在风险高,容易衍生房屋交付难、腾退难等问题。而“带封过户”机制,可在不动产维持查封状态下直接办理转移登记,原有的查封、抵押权利随过户同步注销。该模式一方面降低了买受人购房风险,有利于化解司法拍卖中普遍存在的房屋交付、腾退难题;另一方面可压缩资产处置周期,加快涉案资产流转,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,既保障债权人债权兑现,也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人财产权益。

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领域改革,用好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机制,不断健全法院、公证机构、不动产登记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,持续提升涉案资产处置质效,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。(记者 李鹏 通讯员 纪程 张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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