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阿姨,我今天在幼儿园交了新朋友,超开心!”电话那头,传来亮亮(化名)清脆雀跃的童声,让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法官刘翔倍感欣慰。
此前四岁的亮亮因父母离婚纠纷,被忽视留守在家,如今已重返幼儿园,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快乐。这可喜的变化,源于刘翔不久前发出的一份《家庭教育令》。
一场庭审,暴露“失位”父母
庄严的法庭内,刘翔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。王芳(化名)与丁坤(化名)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得面红耳赤。刘翔却敏锐地捕捉到双方几乎都遗忘的细节——四岁的婚生子亮亮已经三个月没去幼儿园了。
“孩子现在谁在照顾,为什么没去上学?”随着刘翔的询问,二人才谈起儿子亮亮的抚养和教育问题。
“离婚的事没搞清楚,暂时没有交学费,孩子上完小班之后就一直在家,现在是奶奶在带。”丁坤不以为意,缓缓开口。
王芳的回答也显得有些疏离:“我不清楚,奶奶管着我就不用管了,我被移出幼儿园家长群后,就没再问了。”
经过进一步询问,刘翔了解到双方均有正式工作和稳定的收入,只是因离婚中财产分割有较大分歧,相互置气,竟将亮亮“遗忘”在家中数月。
本该在幼儿园与伙伴玩耍、沐浴在知识启蒙阳光下的他,却因为成年人的情感“战争”,承受了最无辜、最沉默的伤害。
一纸“令”状,让父母监护职责归位
“孩子不是婚姻的附属品,更不应该是父母矛盾的‘牺牲品’。”
看着眼前相互推诿的两人,刘翔语气严肃而郑重:“你们之间的分歧,不该由孩子来承担后果。”
“孩子错过的不只是几堂课,更可能影响他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最初的社交信心。虽然你们的婚姻可能没办法继续走下去,但我相信你们对孩子的爱不会消失……”
一番真诚恳切的劝导,让法庭内原本紧绷的气氛发生了微妙变化。
刘翔从孩子的教育、成长说起,让王芳和丁坤从离婚的争执中抽离出来,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父母的失职。
王芳抬起头,眼神中闪过一丝波动:“法官,我……”
丁坤也低下头,面露愧色。
“法律明确规定,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你们因离婚纠纷让孩子无法接受学前教育,这种行为必须予以纠正。”
第二天,刘翔将王芳与丁坤再次传唤至法庭,当场宣读《家庭教育令》:“责令义务履行人王芳、丁坤相互配合,在本令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,为被监护人亮亮办理幼儿园入学手续,并在日后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。”
丁坤接过令状,沉默地点了点头。王芳眼眶渐渐发红,低声说道:“我们只记得争这争那,却把孩子给忽略了……”
司法护“未”,让孩子重拾童年快乐
一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承载的是父母对子女不容推卸的法定责任,如同一记警钟,唤醒了深陷纠纷中的王芳和丁坤,带来了切实的改变。二人很快为孩子办理了复学手续,让亮亮终于能重返校园。
在《家庭教育令》的触动和法院的调解下,二人不再剑拔弩张,达成调解协议:双方解除婚姻关系;婚生子亮亮由丁坤抚养,王芳依法享有探望权;财产问题也一并协商解决。
一周后,刘翔进行了电话回访。
“刘法官,孩子回幼儿园后适应得很好。”丁坤的语气平和了许多,“我和王芳商量好了,平时由我接送,周末她来陪孩子。不能再因为我们的事耽误孩子了。”
随着亮亮重返校园、父母达成协议,这起因家庭纠纷导致的孩子“失学风波”,在法院及时有力地干预下,最终得以妥善化解。
轻抚桌上那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刘翔的脸上泛起笑容,“家事审判,审理的不仅是案子,更承载着一个个家庭的未来。我们不仅要辨明是非,评定对错,更要用温暖的双手托举起每个孩子灿烂的明天。”(姜泰阳)